借还书

(一)读者一律凭本人一卡通证进入书库借阅图书。
(二)本科学生借书权限为10 册。其中过刊合订本1 册、普通图书9 册。
     
研究生借书权限为15册,其中过刊合订本1 册、普通图书14册。
     
普通教职工借书权限为18册,其中过刊合订本为2册、普通图书16册。
     
教授借书权限25册,其中其中过刊合订本为2册、普通图书23册。
     
读者过刊合订本借书权限缺额可以转加到普通图书权限,如:普通本科生过刊合订本未借的情况下,普通图书权限可达到10册。
(三)外借期限
     
本科生:普通图书为30 天,过刊合订本30 天。普通图书可续借1 次,续借期30天。
     
研究生:普通图书为60 天,过刊合订本30 天。普通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60天。
     
教职工(教授):普通图书120天,过刊合订本30 天。普通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120天。文艺类图书(I类)可续借1次,续借期60天。
(四)借阅的图书逾期未归还,借书暂停。归还逾期图书,付清超期费后方可恢复借书。
     
普通图书、过刊合订本超期按每册0.1/天计收超期费。
    
外借期限在3 天以内的书刊和复印外借书刊,逾期按每册0.5/天计收超期费。
    
读者外借普通图书、过刊合订本,寒、暑假期间不算入外借期限。
    
已借出的书刊如因教学科研急需,图书馆可随时收回,读者应当及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