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学生借阅图书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借阅图书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读者证件管理
(一)读者一律凭本人一卡通证借阅图书。新生接受“怎样利用图书馆”教育后,图书馆根据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开通新生一卡通证借阅功能。
(二)借阅书刊时,一卡通证上的本人照片不允许覆盖或空缺,否则不予办理借阅手续。
(三)读者自费出国、休学、毕业、退学等离校时,须将所借书刊还清,并办理一卡通借阅功能注销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一卡通证发生遗失,应及时到一卡通充值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在挂失或补办前被他人冒借的书刊由一卡通持证人清偿。
二、图书借阅规则
(一)读者一律凭本人一卡通证进入书库借阅图书。
(二)本科学生借书权限为10 册。其中过刊合订本1 册、普通图书9 册。
研究生借书权限为15册,其中过刊合订本1 册、普通图书14册。读者过刊合订本借书权限缺额可以转加到普通图书权限,如:普通本科生过刊合订本未借的情况下,普通图书权限可达到10册。
(三)外借期限
本科生:普通图书为30 天,过刊合订本30 天。普通图书可续借1 次,续借期30天。
研究生:普通图书为60 天,过刊合订本30 天。普通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60天。
(四)借阅的图书逾期未归还,借书暂停。归还逾期图书,付清超期费后方可恢复借书。
普通图书、过刊合订本超期按每册0.1元/天计收超期费。
外借期限在3 天以内的书刊和复印外借书刊,逾期按每册0.5元/天计收超期费。
读者外借普通图书、过刊合订本,寒、暑假期间不算入外借期限。
已借出的书刊如因教学科研急需,图书馆可随时收回,读者应当及时归还。
(五)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借阅参照本科学生。
三、损失、污损和偷窃书刊的处理
(一)读者若遗失书、刊、资料,应当先设法购买原书、刊、资料赔偿。如确无法购买到的,按以下规定进行清偿:中外文过刊合订本以全年价格的2 倍赔偿;外文原版期刊按一年合订本的3-5 倍赔偿;普通中外文图书以折算书价赔偿,孤本书及珍贵图书按折算书价的3 倍赔偿,多卷书丢失一册按整套书的原价赔偿。
(二)折算书价的计算公式为:T=(1.2 的n 次方)×S,其中S 为原书价、T 为折算书价、n=赔书年份-出版年份-1(4≤n≤10)。
(三)读者外借书刊时,须当面检查借出书刊,如发现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交工作人员处理,以便明确责任。对污损书刊行为,视书刊污损程度,按折算书价的30%-300%对污损当事人进行处理,并扣证1-6 个月。
(四)对书刊借阅过程中的偷书行为,除追回原物、对当事人进行暂停借书半年和征收文献建设费处理外,通报学院,按照《中国计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相关条款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检举偷书行为的同学给予鼓励。征收文献建设费标准为:原书价在30 元(含)以下的,文献建设费240 元;原书价在30 元以上的,文献建设费为原书价的8 倍。偷书行为包括:偷窃书刊、更换书芯,更换图书条形码、损
坏图书条形码、损坏图书磁条、私用他人一卡通证等等。
(五)书刊借阅中,一卡通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代(转)借,违者给予停借1 个月的处理。一卡通证转借产生的借阅责任由持证本人承担。
四、阅览室规则
(一)图书馆阅览室对全校师生开放,读者凭本人有效一卡通证入室阅览。
(二)除笔和笔记本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有特别规定的阅览室除外)。衣着不整,如穿拖鞋、背心者,谢绝入内。
(三)各阅览室图书报刊均实行开架阅览,各室所藏书刊数量有限,一次限取1 种,阅后放回原处。读者如需复印,可至本阅览室内自助复印机或交由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借出复印的书刊资料须当班归还。
(四)读者应爱护阅览室的书刊文献及室内其他设施,切勿涂画、批注、污损、撕剪或擅自将书刊携带出室外,违者按照本办法第三条处理。严禁在桌椅和墙壁上刻划、涂写,不得搬移和损坏室内公物。
(五)读者应自觉遵守《入馆须知》,举止文明,爱护阅览室良好的阅览、学习环境,不妨碍他人查阅资料;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不拨打、接听通讯工具,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严禁在室内吐痰、乱丢果壳、纸屑等不遵守公共道德的行为。
(六)阅览室内的计算机供读者书目查询、数据库检索等,严禁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传播不健康内容,禁止玩游戏。上机操作时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违章操作而不听劝告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权。
(七)对各种不文明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造成损失或破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纪律处分。
五、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11 年6 月22 日起施行,原《中国计量学院学生借阅图书管理办法》(量图书〔2009〕1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