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5月30日开始调整收费结算方式的通知


根据《纪审室、计财处关于规范校内各项教育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图书馆从5月30日(星期一),对涉及的各项服务收费的收费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图书馆从5月30日开始,各项服务收费结算谢绝使用现金。学生读者统一使用《中国计量学院校内结算单》结算服务收费;教工读者凭图书馆出具的交费单,到校计财处交费,凭计财处收费回单与图书馆结费(教职工复印费校内转帐继续沿用)。2、由于学校校内结算单面额最小为1元,学生读者书刊超期费、赔书款每次只结算整数金额,技术服务室复印复录和电子阅览室上机收费图书馆经与学校有关部门协商备有找零券,供找零使用,每次找零不超过1元。复印复录找零券可用于下一次图书馆复印复录费用结付,上机找零券可用于下一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上机费用结付,图书馆上机找零券和复印复录找零券累计到1元以上时可以分别从上机服务和复印复录服务收到的校内结算单中兑回整元的结帐单,但不能兑换现金。3、《中国计量学院校内结算单》到后勤服务公司(食堂饭菜票开普金卡充值处)购买。

图书馆
2005年5月26日


阅读 3395 次数

新闻分类